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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心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心人事管理遵循平等公正、宽严协调、奖惩并举的原则。
第三条:中心职工在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基础上,应当认真、负责、创新性地工作,给中心积极献言献策,推动中心的长远发展。
二、职工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中心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1、在制度范围内自主开展本职工作,进行相关领域的改革、研究和实验。
2、按时获取工作报酬,享受中心福利待遇和休假。
3、对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中心职工大会或其他方式,参与中心民主管理。
4、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权利。
第五条:中心职工应履行以下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2、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执行中心工作、教学计划,履行职工聘约,完成工作任务;
3、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听觉、语言、沟通、品德、智力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4、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学生进行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5、其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三、聘用制度
第六条:中心实行职工聘用制度,所有职工主要以聘用的方式与学校发生劳动合同关系。
第七条:中心在聘用职工时应遵守以下条件:
1、应聘者身心健康;
2、应聘者为中专及以上学历,
5、荣获“三好学生”、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荣誉者优先录用;
第八条:中心在应聘职工时应遵循下列流程:
1、应聘者填写职工应聘申请表;
2、应聘者参加应聘面试;
3、对通过面试者进行岗前培训;
4、签订职工聘用合同。
第九条:中心所有职工均应与中心签订职工聘用合同,合同中须载明职工和中心的权利义务关系、职工工资福利以及结算方式、合同解除方式、争议解决办法等。
第十条:中心职工有下列行为,经学校人事主管部门的调查确认,中心应与该职工解除应聘合同。
1、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中心造成损失的;
2、三次以上无合理理由末按时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经批评仍无悔改的;
3、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4、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5、散布有损中心名誉的言论,影响恶劣或经批评不改的;
6、其他给中心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十一条:中心与职工解除应聘合同的,中心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支付该职工应得的报酬。该职工对中心解除合同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福利制度
第十二条:按照中心职工聘用合同的规定,中心职工均享有一定数额的基本工资,中心应当保证该基本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学校按照职工工作种类、工作强度可以实行在基本工资之外的差额工资制。
第十三条:职工享有生活、工作、医疗等方面必要的补贴,补贴职工和补贴数额应根据中心校财务制度实行。
第十四条根据中心有关放假或休假的决定,职工可以享受带薪休假的福利。
第十五条综合教职工在中心教学期间的各种表现,教职工可以享受年终奖金的福利。
第十六条各种福利经费的发放时间和程序应当遵循中心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请假制度
第十七条:职工请假应当严格遵循中心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需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别状况外,一般需待支配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的确不能事先请假的,可托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
3、女职工的产假按安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4、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六、考勤
第十八条:中心全体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业务主管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状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第十九条:全体教职工必需按中心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第二十条: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别状况外),必需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负责人或考勤员。
第二十一条:请假期满,必需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嘉奖工资。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的考勤必需依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比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七、薪酬制度
第二十二条:为了体现中心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中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制定薪酬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薪酬制定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客观的分配原则;
2、有效激励的原则;
3、在同行业人力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原则
4、按绩取酬,多劳多得,绩优酬厚的原则。
八、培训与发展
第二十四条:员工培训是指中心为增强员工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提高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而进行的系统化的甲鱼训练与开发活动,中心致力于创建一个学习型组织,使员工不断成长进步。
第二十五条:中心培训对象为中心全体员工,中心为所有员工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
第二十六条:员工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
第二十七条:中心对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有关中心业务的专业培训;二是背景性广度知识培讲,根据不同以位由办公室安排培训内容。
第二十八条:中心对员工的增训上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外部培训,即中心员工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各项管理培训,二是中心内部培训。
第二十九条:中心奉行“先培训,后上岗,在持续提高”的的原则,对新入职和新转岗的员工均应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主要包括中心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及该附位业务知识等内容。
第三十条:提高培训根据各阶段培训计划实施。
第三十一条:员工培训记录将作为晋升、转岗、加新等的参考,同时培训将纳入员工
考核。